在去首都的高速公路上,男人初次看见了玫瑰花。那时是黄昏,冬天的灰云像屋檐,一爪一爪,卷在暗蓝色的天上。一墙的玫瑰花在长路中间的圃里,一路红着,把道...

在去首都的高速公路上,男人初次看见了玫瑰花。那时是黄昏,冬天的灰云像屋檐,一爪一爪,卷在暗蓝色的天上。一墙的玫瑰花在长路中间的圃里,一路红着,把道路剖为左右。他坐长途车窗一路行来,离首都越近,道路越尘沙飞舞。除了橘子汁色的灯光和司机的烟头,别无暖色调可看。于是玫瑰花触目,几乎让他相信自己眼眶充血、将欲流出。司机见怪不怪,驱车而过。男人的头情不自禁的转了半圈,还在追随自己初看到的那丛玫瑰,直到司机提醒了他一声:

“好多呢,一路都是,别盯着看了!”

果然如此。男人横开目光,看见玫瑰花墙像一幅长卷轴,绵延开去。他想看细一些,然而车开得快,玫瑰影只倏然一抖,就从他眼尾溜走了。车不留情,眼睛又不是高速摄像机,没法看清花的样子,看清刺、叶、枝、瓣。这样,他只来得及记起最初看到的那丛:灰云下,那一丛花在路上,冲进他眼里,像第一滴血在水里散开。

他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人,总记得住许多事情的开头。比如,他来首都,寻找他久未联系的妻子,可妻子长什么样来着?他忘了。家里不是没有照片,妻子虽然三年没回过家了,但半年前,即,与他失去联系前,也用手机发来过一些在首都工作之外的自拍。但他的记忆,就像入冬的白昼,越来越短,而且如首都高速公路上的烟尘一样,日益灰暗。他只记得,自己初见妻子的那天:一个公园,两个学校的联谊会,三五句笨拙的道白,在远处窃笑的同学。他未来的新娘,当时着一件满是玫瑰的白衣裳,正烦恼于初春时节,女孩子脸上惯有的皮肤病。他说不出学术名词来缓解女孩的紧张,只好用不容置疑的口气来掩盖他的紧张:

“你得了玫瑰症!”

他没想到,天能再度亮起来:穿过了漫长的尘雾带,车停在了首都站。他下车。发现口袋里剩最后一支烟,于是敬了司机聊表谢意。得再买一盒烟。他小心翼翼,守着斑马线过路,穿过路中央的玫瑰花圃,往街对面的烟摊去。对首都的一切,他陌生,因此敬畏。所以在玫瑰花圃边,他朝玫瑰花伸的手,也更像出于好奇,而漫无目的。他甚至不知道,自己是想要那朵玫瑰,还是只想小心翼翼触碰一下。他的手指点过了花枝,就像测试水的温度。玫瑰的脆弱出于他想像,手指划开了水流,花朵折断,落进他手里,像一个刚被砍掉首级、还没倒下去的人。顺便,玫瑰花刺给了他一下,左手食指出了血。他很久没见过自己的血了。跟他砂纸样的皮肤、灰蒙蒙的衣服相比,血反而鲜润活泼得不像他身上能出产的东西,反而像一件橱窗里供着的,他买不起的奢侈品。 

玫瑰症

玫瑰症

将花藏在衣兜里,他进了首都。眼前所见,多少让他有些惊奇:年下了,花圃、草坪、电线杆、街头巷尾、男人的衣袋、女人的头上,举目所见,尽是玫瑰,让首都巍峨的楼宇,显出脂粉气来。这种氛围,让他没法不想起以往过年时,他在烟花微笑的天幕下,跟他妻子身着新装在街上溜达的样子。妻子的样子,他都忘了,但却记得她穿的绒大衣摸起来是何质感,她的头发有奇怪的葡萄香味,以及那天接吻时。她嘴唇的触感,就像一块荔枝果冻。奇怪得很,人总是会记住一些奇怪的事。

在来首都之前,他做了许多准备。早半年前,在首都工作的妻子与他失去了联系,他搜集了妻子的工作单位、妻子的住址、房东的电话、妻子可能认识的其他几个联系人。他打算一家家去探问,甚至打听好了首都的交通路线图——他早听说,在首都做任何事,哪怕日常生活,都是一次漫长艰巨的持久战。但命运从来不让人猜中剧情。他找的第一个人——妻子的房东——干脆利落的给出了答案。

“她得了玫瑰症!”

说这些时,他们俩一起站在妻子的房间里——如果黑色幽默一点儿,这会儿,这房间可能得改叫他妻子的故居了。房东指着床——好像男人的妻子还躺在上面似的——振振有词的念叨。房东说。那是在夏天,她皮肤开始不舒服,脸上发红;秋天,脸上的红斑就蔓延到了身上,而且发痒。每次她洗完澡,房东去浴室看,总能看见一堆挠下来的玫瑰花瓣。秋深的时候,她遍体长刺,而且吐气如玫瑰香。

房东用辩解的口吻说,她对此很有经验,因为,她有不只一个房客得过玫瑰症,“这里人人都会得玫瑰症!保不定!谁知道!”房东陈述自己如何老练的教她大量喝水,多休息,并特意调整了她床的位置,以便她可以在白天休息时,获得足够的光照。“据说这对那病有好处!”

“后来,她就变成了玫瑰花。”房东说。

房东承认,自己没亲眼见过玫瑰症患者变成玫瑰花的最终过程,反正是吧,那天早上,房东推门进来,“我是想看护她的病来着,就看见,床上只剩下了玫瑰啦!”一丛玫瑰,满室生香。房东,就像终于等到电影结局一样,沉着冷静,拿出早已备好的手套,捧起这大束玫瑰花,裹好,然后,去上交。

“首都规定的,一切得玫瑰症的人,变了玫瑰花,都要上交——你别担心,都是上头决定搁哪儿,上头的话还会有错么?——反正搁哪儿,都是为首都增光添彩嘛!”

男人说,他想单独呆一会儿,房东善解人意的掩门而去。男人坐在床上,看四壁的陈设,看自己妻子变成玫瑰花前所看到的一切。他很想继续去查问,查问自己妻子究竟被搁在哪一片花圃,去为首都增光添彩了,但他一时不想动——愣怔是有惯性的,毕竟。

直到左手食指又疼起来,他才觉出时光的流逝。暮色四合,房间里暗到看不清。这时候,无论床上摆的是玫瑰花还是他妻子,他都看不清了。食指的疼痛让他想起了一连串的事情:一路而来的尘雾,看不清面目的玫瑰花圃,以及兜里的玫瑰花。掏了出来,把玩着,就忽然间,他想起了妻子的样子。她的绒大衣是驼色的,头发因为用了葡萄味的洗发水而香味四溢。她的脸忽然在他面前立体起来,嘴唇那块荔枝果冻几乎就近在他唇边。直到这时候,疼痛才开始咬到他身体的内部。

他在床上和衣侧躺下来。他把玫瑰花和自己受伤的食指,一起放在耳边,决定先睡一觉。他知道,明天天亮时,还有许多事情要做:他要去礼貌的盘问房东,要换无数公交和地铁线路,去各个部门排队,以便查问妻子的下落。他知道这一切多不容易:他得凭着记忆和所知不多的线索寻找一滴水,在这壮阔、宏伟、需要无数玫瑰花来增光添彩的首都,在这无限的、因为见怪不怪而习惯忽略死亡、记忆、痛苦和爱情的玫瑰花海洋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