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情不及久伴,厚爱无需多言

张爱玲在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曾这样写道: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床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....

张爱玲在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曾这样写道: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床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...

张爱玲在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曾这样写道: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床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。

这样看来似乎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,其实不然,只有得到了才能在一起,在一起才能知道到底合适不合适,只有互相陪伴了一段路,才明白谁是那个聊得来的人,又是谁会在你身边陪你到最后。你向往你的“床前明月光”,你仰慕你的“心口朱砂痣”,但说不定真正在一起了,你就会发现她远不如你所谓的“蚊子血”、“白饭粒”。其实,两个人相处就是互相磨合的过程,磨合成功了,就是一辈子的陪伴。

城市很大,孤独的人都很晚回家

深情不及久伴,厚爱无需多言

我们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:有些人来了又去;有些人去而复返;有些人擦肩而过;有些人一路同行。有些人或许在前一个路口相遇,却又在下一个路口分离。

谁又说的准呢?所以,不必费心去讨好那些过客。

我们随着时间不停行走,总会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,然后一起走,走过风风雨雨,走到风住雨停;走过青春年少,走到白发苍苍。一生就这样简简单单的过去了。

要知道总有人讨厌你,因为你不可能了解满足所有人。也总会有人喜欢你,包容你的一切。所以你能做的就是,取悦你喜欢的和喜欢你的人。

好感是乍见之欢,喜欢是与行之力,爱是久处不厌。

正因为此我们也才明白:喜欢、适合、在一起,其实是三件不同的事情。

何必“人生若只如初见”,但求相看两不厌,足矣!

到那时你会发现所谓白头偕老,并没有那么高深。有的只是在温柔的时光里,慢慢彼此习惯。

而所有的久处不厌,都是因为彼此的用心。用心做你自己,也做些让自己喜欢的事情。

这个世界上,顺其自然会让事情容易得多。

深情不及久伴,厚爱无需多言。